“你怎么一路都心不在焉的?”
蘇嫣開著車,頻頻看向副駕駛上的陶醉。
“跟駱北尋吵架了?”
“沒有。”
陶醉回神過來。
今天周日,此時她坐在車里,正在前往郊區療養院的路上。
那是周豫白幫她外公安排的地方,環境設施都是一流,就是路途遠了點。
“可你本來不是說,這周末駱北尋會陪你過去的么?”
蘇嫣問。
“他要見客戶。”
陶醉一路盯著手機,仿佛專注,卻頻頻出神。
“你在看那個主播?”
蘇嫣停下車,湊頭過去瞄了一眼:“就上次我跟小白小顏她們跟你提過的?”
“嗯,我這兩天都在關注她。”
陶醉的手機畫面停留在那位女博主最新的一條視頻上,昨天晚上更新,十二小時內就已經破了一百五十萬的播放量。
這期主題是一道常見的中式甜點,龍須酥。
在傳統的技藝和配料上,她同樣加上了一些創意和竅門。
不但制作拉絲的過程更加絲滑高效,成功率高,而且一些跟著交作業的粉絲們也紛紛留言,說口感比一般小鄉鎮旅游區的粗糙量產要好太多了,完全可以媲美大餐館的私房甜點。
陶醉當時就在想,這位粉絲的眼光也太好了。
這道紫藕花須酥,原本就是長留記的私房名菜。
她還記得外公在改良這道點心到時候,親口對她說,尋常的龍須酥大多用黃豆干粉或者細膩的米粉佐料。但鮮有人知,要達到最細膩的口感和韌度,可以選擇七月紫藕的藕粉。
陶醉曾經一筆一畫地把這個配料表記在了她的手札上。
可是現在,卻被網絡那段一個不知名不見臉的女博主,原封不動套用為己有。
“嫣姐。”
這個令人心慌又不安的想法,已經困擾了陶醉兩天了。
她終于還是忍不住向蘇嫣全盤托出:“我覺得,當初公寓發生的那場火災……有些蹊蹺。”
蘇嫣嚇了一跳:“是消防大隊找你了?是不是有什么監控查到線索了?”
陶醉搖頭:“我覺得我那幾本手札沒有被燒毀,而是被人偷走了。”
那場火,不過是個幌子。
當時居委會的那個爺叔也親口告訴過陶醉,說起火原因是有人亂扔煙頭,點著了二樓的雜物箱里的一堆易燃包裝物。
“當時我以為是樓上鄰居不文明,吸煙后直接把煙頭扔到了樓下。”
陶醉擺弄著手機,按了滅,滅了按。
心底無盡的恐慌和無措,被她不安分的指尖被拉扯到淋漓盡致。
“我說我們怎么看都覺得那個女的……她,她跟你的感覺那么像!你的意思是,她做的這幾道菜,都有用到你筆記里的內容?!”
蘇嫣聽懂陶醉的意思,也是嚇得不輕:“這,這太離譜了!為了偷走你的筆記,不惜把房子都燒了?什么樣的人會這么歇斯底里,手段如此偏激?”
“可是除了這個可能,我想不到別的……而且……”
陶醉原本是想把那個粉紅色緞帶鈴鐺的事一并告訴蘇嫣的,但是她不敢。
她怕蘇嫣直來直去的分析,會從源頭上影響她的判斷。
不,她更怕的應該是應和了自己的判斷才對。
為什么鈴鐺會在警長的脖子上?
為什么“燒毀”的手札筆記本上的裝飾,會在駱北尋和紀俞斐的手里?
這房子是駱北尋租給她的,出事之后,他明明生病住院的,為什么會跟她前后腳到達現場?
又或者……
“唉?奇怪了,”蘇嫣思索片刻,問道,“你說起火點是在二樓閣樓,煙頭引燃了箱子里的易燃包裝物?具體什么東西?”
“瀝青皮。”
陶醉說。
蘇嫣一拍方向盤:“誰家里會放這種東西啊?”
陶醉:“說的就是啊……”
誰家里會放這種東西,誰又會知道,家里放了這種東西呢?
叮咚一聲,手機傳來消息。
【到了么?】
是駱北尋發過來的。
陶醉看到這幾個字,心頭陣陣漣漪。
【快了。】
【我在南東大道附近,要我一起過去么?】
看距離,他過去似乎也沒有很遠的樣子。
但是陶醉還是按了一行【不用了,蘇嫣陪著我一起。】
之后,駱北尋就沒有再回復了。
陶醉深吸一口氣,轉過臉:“嫣姐,你能讓年哥幫我查查這個女博主么?看看她的id在哪,要是能查清她的身份就最好了。”
原本以為蘇嫣會一口答應,這種事對溫子年來說,可不就是小菜一碟?
然而蘇嫣的表情和臉色似乎都不怎么對勁兒。
她雙手捏著方向盤,緊緊的。
突然間,她一腳剎車靠著邊就把車停下了,然后推開車門沖出去——
這個動作可太危險了,開門殺妥妥不厚道。
“砰!”
一輛電瓶車阿姨被撞個正著!
“嫣姐!哎!”
陶醉直接嚇傻了眼,急急忙忙下車去。
此時的蘇嫣正趴在路邊一棵樹下連連嘔吐,而那個被開門殺撞到的電瓶車阿姨也摔懵了。
整個人坐在地上,先是發了好一陣的呆,接著突然就開始哎呦哎呦起來。
“你們怎么開車的啊!我痛死了!不行了不行了,我這胳膊斷了,腿斷了,全身都斷了!我要去醫院啊!”
陶醉先跑到蘇嫣身邊,看她吐得臉色發白,十分擔心。
“嫣姐,嫣姐你怎么了!要不要緊!”
蘇嫣好不容易緩過神,直搖頭:“我沒事,就是突然惡心,你……你幫我看看那個人。”
那阿姨還在地上干嚎:“你這小姑娘,是喝酒了吧!我跟你說,喝酒開車可是重罪,你要是不想我報警,就賠錢。”
這阿姨也是拎的門兒清,知道怎么拿捏。
雖然這次的事情她占理,但也總有些得理不饒人的主,實在很難搞。
陶醉趕緊上前,剛想要扶人起來,那女人卻一把推開她:“你別動我,我跟你說,我這全身都是傷!”
陶醉陪著笑臉道歉:“對不起對不起,阿姨,我朋友身體有點不舒服,確實是我們全責有錯。您看看,我們要不先送您去醫院,多少醫藥費我們出。這樣,我先報個警,咱們當著警察面——”
“不不不,我自己會上醫院,你賠錢就行。一口價,十萬塊!你趕緊找人去湊。聽到沒?咱們也不給警察添麻煩了。”
陶醉:“……”
十萬塊?這也太夸張了吧?
而且看她這個樣子,怎么好像十分排斥報警?
陶醉無奈,只能借口給朋友打電話借錢,轉身就打給了駱北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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